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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我市物业管理改革步伐,提升物业管理行业形象,营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和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和谐小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金城花园杯” 第二届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和十佳物业管理经理人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及表彰名额
1、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6个;
2、十佳物业管理经理人10名。
群众投票结果与评选结果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在公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随机抽取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群众参与投票设置一等奖一名,奖价值2000元物品;二等奖二名,奖价值800元物品;三等奖10名,奖价值300元物品;纪念奖50名,奖精美礼品一份。获奖名单同时在滕州日报和滕州建设网公布。
二、评选方式及实施步骤
(一)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根据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申报和推荐情况,筛选出了12个小区和20名物业管理经理人作为入围对象,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予以公示,由群众投票参评,以群众投票结果为依据,评选组委会组织人员实地考核、审定。
(二)实施步骤
1、资格审核:7月10日前,评选组委会汇总申报和推荐名单,根据评选条件确认参评资格,确定入围名单。确定入围名单后,7月11日至31日在滕州日报、电视台、建设局网站公示,由群众对入围的住宅小区和物业管理经理人进行投票。
2、投票公示:群众投票可以通过报纸和网络进行,报纸投票应当剪切滕州日报印制的选票,通过信函形式或直接递交到评选组委会。网络投票,可以登录滕州建设网(http://www.tzjsw.gov.cn),按照页面提示进行。
3、组织评审:8月1日至31日,根据群众投票情况,评选组委会组织人员对拟评优秀住宅小区和十佳物业管理经理人实地考核测评,评定出优秀住宅小区和十佳物业管理经理人。
4、表彰宣传:9月份,对评选出的滕州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十佳物业管理经理人进行表彰和宣传。
联络地点:滕州市“金城花园杯”第二届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和十佳物业管理经理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滕州市荆河中路91号(滕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电 话:5570222
联系人:张 峰 胡文慧 |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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